卡拉OK、裝潢擾鄰  9月起最高可罰1萬5

<轉載自2011-08-31 中時電子報>

【侯俐安/台北報導】

  「樓上老在半夜拉椅子,真是不堪其擾!」環署近日完成《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增修

條文,明定「唱卡拉OK」、「跑跳、搬重物」、「裝潢施工」、「彈奏樂器或使用運動

休閒器材」、「使用洗衣機」等妨害到其它住戶安寧噪音,可由大樓管委會函送地方政府

備查,可開罰三千至一萬五千元,最快九月上路。

  目前民眾對於居家周圍噪音,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報警處理。中和市民王尚麒表

示,左鄰右舍半夜敲敲打打唱歌跑跳,甚至半夜拋丟乒乓球,報警處理,聲音停了警方無

法採證只能勸導,「盼有辦法有效制止」。

  依環保署調查顯示,有四十一.三%民眾對近鄰噪音感到困擾。謝燕儒表示,近鄰噪音

多是人為活動所製造的噪音,具有「不連續性」或「不易量測」特性,「違反公約遭開罰

丟臉,由政府背書、管委會擬定規定,可提升居民自我管理並減少噪音來源。」

  環保署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處長謝燕儒表示,未來大樓管委會只要經過半數居民同意

,針對使用「伴唱機、音響、電視」、「洗衣機、冷氣空調」、「彈奏樂器或使用運動器

材」、「裝潢施工」或「跑跳、搬重物」等可能影響其它人安寧的行為時,可依《公寓大

廈規約》,由各大樓擬定時間、細項規定,住戶若未改善,即可函送地方政府,經查訪

罰三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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