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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報導,超開心的...對於住在有管委會的社區裡,噪音干擾可納入住戶規約囉!

一定要把報紙掃瞄起來,分享給大家。

<本篇報導轉載自 自由時報 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 星期三>

最快9月起 小孩跑跳擾鄰可罰

〔記者劉力仁、廖雪茹/綜合報導〕

  環保署昨天公布「近鄰噪音公寓大廈管理規約」範本增修條文,其中明訂「跑跳、搬

重物等可能影響他人安寧」面臨三千至一萬五千元罰款;卻引起部分家長抱怨與不滿,

因為小家庭若有嬰幼兒學走路跌跌撞撞,總會發出聲音,一旦鄰居抱怨,奶粉錢就得去繳

罰款,環保署表示理解家長苦衷,將再檢討。

深夜唱歌擾人 最高罰1.5萬元

  環保署日前召集地方政府、營建署、公寓大廈管理相關單位開會,與會人員建議樂器

唱卡拉OK、音響、樓上跑跳、電視、搬重物、冷氣空調、洗衣機、抽水馬達、發電機、

施工、運動休閒器材、冷卻水塔等聲音,在特定時間(例如深夜)如果擾人可以移送。

  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過去民眾若遇到鄰居產生噪音擾人安寧,無論依照「

序維護法」或是「噪音管制法」,都必須現場稽查,但當警方及環保單位大隊人馬

到場時噪音已經停止,因此環保署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提供建議範本給公寓大廈

管理委員會運用。

大樓半數住戶同意 可納規約

  範本預計九月出爐,謝燕儒表示,未來只要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經大樓半數住戶同意

將範本納入規約,再報請各縣市政府核備即生效,其中住戶管理委員會甚至可以自行增

減規範項目(例如「小孩哭鬧」或「狗吠」擾人)。大樓住戶若遇近鄰噪音擾人,成案後

就可移請各縣市工務部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開罰三千到一萬五千元。

  針對其中跑跳條文,家住新北市的江姓家長投訴指出,幾年前小孩在學走路時,常不

將手中物品、碗筷掉落地面,亦會不小心摔跤或踫到桌椅,隔壁住了一個精神耗弱女子

,認定這些聲音是惡意騷擾,瘋狂打電話向管委會及里長投訴、警察局報案、調解委員會

陳情,時間長達三年。

  江姓家長表示,這個條文對有嬰幼兒的小家庭影響很大,以後小嬰兒半夜哭鬧、走路

撞、拉動椅子發出聲音,都可能被住戶檢舉影響安寧,大人沒有惡意、小孩無知,但面

臨被罰款威脅,很不公平。

  新竹縣府環保局空氣污染防治科科長殷志鴻指出,竹北市東區越來越多公寓大廈,不

會接獲民眾檢舉鄰居的狗吠聲、搬動東西、小孩哭鬧、唱卡拉OK等噪音,警方到場處理

常因蒐證不易,加上主觀落差大,多半也是柔性勸導。規約一旦公告,大樓住戶即可透

過管委會納入規範。

  不過殷志鴻強調,小孩哭鬧雖有民眾投訴,但因屬不可控制的噪音,就像是夫妻吵架

樣,是否列入管制會有爭議,因此一開始不建議納入規範,日後會再檢討。

  謝燕儒表示,「樓上跑跳」的規定,如果會引起家長恐慌與生活不便,環保署會再作

討。「小孩哭鬧」跟「樓上跑跳」一樣,家長都難以控制,情有可原,公寓大廈管理委

員會可以考慮不要列入,但「狗吠」擾人,主人應該安撫狗兒或做些處理,建議納入這個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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